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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第三期违法药械广告汇总发布

      本网:医圣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医圣祠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13-10-15

      10月12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3年第三期违法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广告汇总。汇总显示,今年6月~8月,各省(区、市)食药监管部门通报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24847条次、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3144条次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5643条次。对未经审查和篡改审批内容的违法广告,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43个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7个,收回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39个;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208次暂停销售、限期整改措施。  

        广告汇总通报的10个违法情节严重、违法发布频次较高的广告,涉及4种药品,包括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壮腰健肾丸”、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“脾肾双补丸”、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抗骨质增生丸”和云南无敌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“外用无敌膏”;涉及4种医疗器械,包括河南省永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静电理疗贴”、七台河市康鑫医疗器械厂生产的“前列腺贴”、滑县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“骨痹痛消贴”和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腰枕治疗仪”;涉及2种保健食品,包括河南雅郦化妆保健品有限公司(证件持有者)的“万鹤灵芝茶”和安徽高山药业有限公司(证件持有者)的“寿瑞祥牌全松茶”。

        国家食药总局提醒消费者,要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;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,不能代替药品,务必谨慎购买。 来源:健康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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